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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尿管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11-08-17 16:20:57 点击次数:6685   下一条

输尿管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输尿管镜诊疗技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输尿管镜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输尿管镜技术包括利用输尿管硬镜或软镜开展的腔道内检查、组织活检、碎石、狭窄内切开或扩张、病变组织切除等所有经泌尿自然腔道所进行的诊治技术。其适应症为临床及生化或影像学资料提示的尿路疾病,如尿路结石、输尿管狭窄、肾盂输尿管表浅肿瘤、尿路异物、膀胱及尿道其它疾病的诊断治疗。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输尿管镜相关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或泌尿外科专科医院,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开展的相关诊疗科目。

(三)医疗机构必须具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术技术临床应用伦理委员会。

(四)有影像引导的技术设备和治疗计划系统。

(五)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治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设有泌尿外科专科病房,开展相关疾病常规诊治5年以上,有较强的泌尿系统疾病诊治相关的工作基础。

二、科室设施及人员基本要求

(一)科室设施便于保护手术患者隐私和进行日常各种治疗,科室条件应符合相应管理标准。

(二)人员基本要求

1.操作者必须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在职医师,并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操作经皮肾镜技术的医师应该有严格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经过中华医学会或省专委会认可的内镜操作培训班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者经过中华医学会或省专委会认可的的内镜操作资质认证。

3治疗性输尿管镜操作的医师应具有50例以上成功的输尿管镜检查操作经验。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遵守泌尿外外科诊疗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由患者主医师、科室相关医疗人员制订治疗方案,因病施治,合理治疗。需要严格掌握输尿管镜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严格按操作规范要求实施治疗技术质量和疗效评估。

(三)行输尿管镜术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目的、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导致的并发症和可能发生的其他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建全输尿管镜术治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五)建立输尿管镜术中、术后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实施输尿管镜术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六)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定期接受环境评估,相关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定期接受相关技能培训及健康体检。

(七)每例输尿管镜术操作后,所有使用的器材都要保留相关信息(如输尿管镜编号、消毒记录等),,内置的各种导管应在病历内附上产品信息条码以备查阅。

四、其他管理要求

(一)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药物和器械。

(二)遵守国家物价、财务政策,按照规定收费。

(三)不得违规重复使用手术相关的一次性医用器材。

 

                                

[本条信息由 医务部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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